招聘要求:1.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踏实肯干;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富有爱心、耐心、责任心,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;工作积极主动,有团队合作意识。
2.学前教育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,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,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
3.有幼儿园工作经验、担任过幼儿园班主任、有特长者优先聘用;上岗前需取得健康证。
4.35周岁以下,即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,不限性别;
5.具有成长式思维方式,善于学习新的知识,接受新的理念,带领团队锐意创新.
福利待遇:(一)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上岗,签订劳动合同,按幼儿园目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购买四险一金;有寒暑假。
(二)外省教师工作满一年后, 享受探亲路费报销 。